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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减负

2010年全州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

来源:365娱乐网  时间:2013-10-18

为切实做好企业减负工作,不断改善企业外部环境,促进企业加快重建和发展,激发企业主体活力,根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系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负办2010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函〔2010〕79号 )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提出我州2010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省减负办2010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结合我州实际,认真抓好各级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切实开展涉企负担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增加企业负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努力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为我州经济“巩固回升,加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抓好各项惠企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认真梳理、大力宣传中央和地方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督促各县,各有关部门将政策措施落实到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查、调研,及时发现并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发现有关取消、免收、减收、缓收等涉企税费优惠政策措施没有执行或没有完全执行到位的,要及时向各县和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各项优惠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二)开展涉企收费项目清理整治。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四川省涉企收费和价格公示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8〕44号),严格按照“三取消、一不准” 规定(即:1997年后,未征得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意而新增加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中央和省已明确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各地出台的地方保护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准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变相向企业继续收取。),全面清理各种涉企收费项目, 各有关部门要对2010年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开展涉企收费专项调研,研究提出拟取消或降低标准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加强对国家已经明令取消收费和基金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的行为。针对电、油等部分垄断行业收费行为,开展价格专项检查。
(三)坚决制止向企业的摊派行为。各县、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出发,切实将2010年国务院纠风工作会议“四个严禁”的要求落到实处。坚决查处和制止利用各类庆典活动和借教育、卫生、建桥修路等名义,要求企业赞助、集资、捐款、捐物等行为。涉及国有企业的捐赠必须经本级国资管理部门批准。进一步纠正和解决公共工程项目长期拖欠企业资金、以借为名长期占用企业财物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坚决制止向企业的其他各类摊派行为。
(四)开展中小企业负担专项治理。一是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二是加大贯彻落实中小企业现行优惠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充分发挥减轻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监督网络的作用;四是加大对增加中小企业负担案件的查处力度,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五)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机构服务收费行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和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实现政府与行业协会在机构、职能、经济上彻底分开,认真清理行政机关委托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承担有关服务收费工作。及时纠正和查处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委托行业协会、中介机构针对企业的乱排序、乱培训、乱收费和各种摊派等行为。切实加强对部分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自律性差、收费过高、行业管理薄弱等问题的监督管理,各级工商、民政、编办和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制订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措施,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严禁部门将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给中介机构,重点清理挂靠在政府职能部门的部分中介机构对企业强制服务、强制收费、重复收费、重收费轻服务以及不服务也收费的问题,遏制对企业培训过多、检查评比过滥、收费过高等突出问题。
(六)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控制对企业三检行为。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和省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经批准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管理,认真检查取消项目的落实情况。二是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控制对企业检查的规定>》(川办发[2003]25号)要求,从严审定涉企检查计划,从严控制对企业的各种检查活动。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阿坝州经济委员会阿坝州监察局阿坝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下达全州2010年涉企检查计划的通知》(阿州经〔2010〕92号)精神,按计划组织对企业的检查活动。三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3212号)等精神,严格规范对各种产品和设备的检验、检测、检疫等行为,切实解决重复服务和收费过高的问题。
 
(七)做好公路“三乱”专项治理巩固工作
1.严格涉车收费及收费道路站点的审批和管理。对涉车收费项目进行再清理,严禁同一项目重复检验检测、重复收费。重点做好灾后道路恢复过程中收费公路及收费站建设、经营权转让和收费管理等工作,除交通、公安、林业部门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公路上设置检查站(点)外,任何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检查站、收费站或拦截车辆进行检查、罚款和收费。严格界定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和经营性收费公路,清理复查已撤销的收费站收费设施拆除情况,清理查处非收费的道路捆绑收费、变相收费问题和借转让之机延长收费期限问题。
2.对公路和道路设立的限速等车辆行驶限制标记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科学、合理和符合交通运行实际、提高运行效率,保障交通安全的管理原则,全面审核道路车辆行驶限制标记,充分运用道路资源,提高交通安全效率,从源头上减少以罚代管、罚款畸重的问题。
3.对已取消的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性收费、政府性集资、政府性基金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审计工作,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整顿道路站(点)以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管理。
(八)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全面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鼓励、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整治增加非公有制企业负担行为的措施,进一步改善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环境。贯彻《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加大规范农产品加工企业收费项目的工作力度和阻碍乡镇企业进入市场的不合理政策,落实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乡镇企业与其他各类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政策。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工作,完善增值税抵扣、融资担保、财政扶持、市场开拓等扶持政策。从税收、融资及检查、检测等政策和制度上着手,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环境,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负担。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强组织协调力度,进一步完善分工合作机制。州减负办要负责做好考评工作,对各县和州级各部门全年工作任务完成较好、成绩突出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对企业反映问题强烈、存在问题严重的要予以通报。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营造维护企业权益、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运用简报和会议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企业减负工作中好的经验、作法和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州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
(三)认真开展减负工作检查,加大涉企负担案件查处力度。按照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继续以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为重点,与监察(纠风)、法制、物价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开展日常专项检查和督查,尤其要做好年终总体工作检查。通过深入基层和企业调研、发挥监督员作用、设置举报信箱(电话)等途径,及时发现、迅速纠正和严肃查处增加企业不合理负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违规违纪问题。对企业、群众投诉的案件和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对典型案件要进行通报,对于造成恶劣影响,后果严重的重大案件由州减负办、州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查处,一般问题移交相关部门或县查处,并及时回复,确保案件处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重大事项和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对违规收取的费用要如数退还,对情节严重或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强化制度建设
各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企业和社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从建立企业减负工作长效机制出发,着力从制度上、源头上探索和完善遏制增加企业负担、损害企业利益的有效措施,积极探索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新思想、新方式。通过制度建设,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近一步推进全州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纵深发展。
(五)充分发挥企业负担监测点的作用,确保企业减负取得实效。各企业负担监测点和企业负担监测员,要按照《阿坝州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要求,加强与州、县减负机构的信息互通,加强治乱减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监测治乱减负的落实情况,了解企业负担方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监控全州企业的负担情况,以点带面,提高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反映企业的呼声,研究减轻企业负担的措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企业减负取得实效。
各县减负办、州级有关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本《通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州减负办报告,并于11月3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企业减负工作总结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送州减负办,州减负办汇总后报州政府和省减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