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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减负

关于调整充实阿坝州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及监测联络员的通知

来源:365娱乐网  时间:2013-10-18

阿坝州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阿坝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阿州减负办〔2010〕3号


关于调整充实阿坝州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及
监测联络员的通知

各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州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建立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是调动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企业减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2006年,我州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建立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和各级减负部门、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联络员的共同努力下,全州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机构不断健全,制度不断完善,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为继续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今年,州减负办确定了新一轮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和企业负担监测联络员。根据我州减负工作的实际,按照企业自愿和各县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州减负办在各县推荐监测联系点名单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和充实,并确定了23个单位和38户企业为全州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61名企业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企业负担监测联络员。各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州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各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监测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实施企业减负工作和减轻企业负担监测工作,确保企业减负工作取得实效。
一、监测联系点(监督员)监督范围
    各监测联系点及监督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有关减轻企业负担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行政执法部门和各种中介组织涉企行为进行跟踪监督。重点监督下列10种行为:
      1.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基金项目的;
      2.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
      3.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和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的;
      4.向企业强买强卖、强制企业接受指定服务的;
      5.在公务活动中假借中介组织的名义变相强制向企业乱收费的;
      6.强制企业接受信息咨询、检测等服务并收费的;
      7.强制企业参加不必要的会议、培训、学术研讨、考核、评比和学会、协会、研究会的;
      8.强制企业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强行拉广告的;
      9.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企业“吃拿卡要”和报销各种费用的;
      10.其他加重或变相加重企业负担行为的。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重要性认识。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对各级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部门及时了解企业负担的动态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优化环境为目的,以维护企业权益为宗旨,全面围绕灾后重建、促进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监督企业治乱减负政策的实施,监控企业负担的动态变化,通过实施监督、监控的长效机制,提高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切实防止企业负担反弹。
(二)加强信息反馈。各监测联系点及监督员原则上每半年向州减负办、纠风办反馈一次涉企负担监测情况。对行政执法部门或中介机构加重或变相加重企业负担、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影响极坏的应及时如实反映。
    (三)强化监督督查。各监测联系点及监督员要不断强化维权意识,认真履行企业负担监督职能,敢于抵制对涉企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乱评比、乱培训、乱发证等各种不合理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州减负办、州纠风办将根据反映的涉企不合理负担情况,要求有关县或行业进行纠正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县减负办、纠风办应认真及时办理各监测联系点及监督员反映的有关涉企不合理负担问题。对事实清楚、情况属实、影响较坏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情况反映不及时、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监测联系点和监督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并取消其资格。     
各县减负办要把落实《四川省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作为治乱减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业务指导,开展教育培训,建立奖惩机制,严格检查监督。各县每年12月底之前,向州减负办、州纠风办报告本地监测联系点和监督员工作情况。州减负办负责汇总全州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和监督员工作情况,并报告州人民政府和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
州纠风办电话:2823301
    州减负办电话:2822310     

 

 
阿坝州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阿坝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